乾政办发〔2018〕46号关于贯彻落实《陕西省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5-25    来源: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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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GK-2018-003342 乾政办发〔2018〕46号 公文时效:[有效]
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23日
乾政办发〔2018〕46号关于贯彻落实《陕西省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乾政办发〔201846

 

 

game365办公室

关于贯彻落实《陕西省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 

城关街道办事处,各镇人民政府,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、直属机构:

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提出的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,确保我县境内全面彻底取缔。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贯彻落实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总体要求

各单位要认清形势,提高认识,夯实责任。进行拉网式排查,摸清底子,特别与邻县交界处排查到位,不漏死角,发现问题坚决彻底打击取缔,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,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
二、全面开展“地条钢”排查取缔工作

(一)全县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,工业发展局负责“地条钢”的甄别工作,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整治,住建局负责建筑使用环节的整治,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环节的整治,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审批环节的整治,电力局负责对“地条钢”企业采取断电措施。

(二)各镇办要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“地条钢”生产情况,确保做到全覆盖、无死角。要进一步摸清底子、建立台账,对取缔的“地条钢”企业,依法依规做好照相取证、验收签字等资料留档工作,全面落实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的各项要求。

(三)按照三级责任机制,即镇办对县区负责、县区对市负责、市对省负责,确保本辖区内没有制售“地条钢”企业,一旦发现“地条钢”问题,逐级问责。

三、广泛发动群众,对制售“地条钢”企业进行举报

各镇办、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举报电话。对经核实的举报,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,扣罚“地条钢”企业所在镇办200万元。除奖励举报人费用外,剩余扣罚资金用于奖励全县其他未出现“地条钢”企业的镇办。

四、认真做好排查取缔“地条钢”情况上报工作

各镇办、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取缔“地条钢”情况和《涉钢企业台帐表》并于每季度末报县发展和改革局,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后,以政府名义报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五、积极做好全省取缔“地条钢”专项督查工作

为了做好全省取缔“地条钢”专项督查工作,县政府要求各镇办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各项工作部署要求,抓早动快,扎实有效做好迎检准备工作。

 

附件:陕西省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

 

联系单位:乾县发展和改革局

联 系 人:袁 芬

电   话:02935521855

   箱:qxfg35521855@163.com

 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game365办公室

             2018523


信息编辑:[王建飞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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